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于8月13日新发布的两份处罚决定书

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 京国税稽处[2009]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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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 京国税稽罚[2009] 7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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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条评论 发表在“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于8月13日新发布的两份处罚决定书”上

  1. 111 说:

    作为注册为公司的企业,取得收入就应该及时申报纳税。税务机关检查出来了你没缴税,就是偷税,就要罚款。规定时间内你还不缴,公安机关就要追刑事责任!

  2. [...] 2009年8月13日,北京市国税局发布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 京国税稽处[2009]6号》及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 京国税稽罚[2009] 7号,对原处罚决定进行了少许变更。[文件] [..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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