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于8月13日新发布的两份处罚决定书
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京国税稽处[2009]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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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国税稽罚[2009] 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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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文章发布于 2009年08月15日,星期六,9:38 下午,归类于 未分类。 您可以跟踪这篇文章的评论通过 RSS 2.0 fee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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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注册为公司的企业,取得收入就应该及时申报纳税。税务机关检查出来了你没缴税,就是偷税,就要罚款。规定时间内你还不缴,公安机关就要追刑事责任!
[...] 2009年8月13日,北京市国税局发布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京国税稽处[2009]6号》及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国税稽罚[2009] 7号,对原处罚决定进行了少许变更。[文件] [...]